2014-04-21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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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组织社会热心慈善人士,向社会弱势群体奉献爱心,促使我县慈善事业发展,县慈善协会于 2013 年 5 月 1 日下发了神慈发(2013)06 号文件。按照文件精神,店塔、西沟、麻家塔等镇、办慈善分会组建了慈善服务机构,发展壮大了慈善志愿者队伍,但还有一些镇办至今未组建慈善志愿者服务机构,因此,现根据市慈善协会、市慈善志愿者总会的指导意见,将我县进一步组建慈善志愿者服务机构,发展壮大慈善志愿者队伍,新建慈善理发服务站的工作通知如下:
慈善志愿者队伍的宗旨是:发扬人道主义精神,弘扬中华民族扶贫济困,遇难相助的传统美德。组织慈善志愿者参与灾难救助和为孤寡老人、孤儿、残疾人、贫困户及不幸者提供服务,促进社会和谐、文明、进步。
凡未组建慈善志愿者服务机构的镇、办慈善分会,要尽快组建慈善志愿者服务总队,由分会长兼任队长。同时,要求以行政村组建慈善志愿者服务队,队长由分会会长指定。再按自然村新建慈善志愿者理发站,负责人由慈善志愿者服务队队长兼任,组成人员必须是已注册的慈善志愿者,并有一定的理发技能,志愿为孤寡老人,留守儿童和社会上的广大群众无偿服务理发的爱心人士担任。理发用具全部由县慈善协会购置解决。机构建立后,都要填写负责人登记表,慈善志愿者注册登记表,理发站组成人员登记表,结对帮扶表。填好后,一式二份,报县慈善志愿者工作部一份。活动中,都要填写慈善志愿者活动纪实登记本,以便作为年终考评奖励的依据。
要因地制宜,开展各项服务活动。在活动内容上,与学习雷锋活动相结合,与县、镇、办事处、社区开展的各种公益活动相结合,与民政、扶贫、医疗卫生、妇联、残联等部门的一些专项工作相结合,与慈善救助,慈善文化建设相结合,物质救助与人文关怀相结合;在形式上,大集体联动与个人结对帮扶或一帮一活动相结合,不断创新服务方式,提高服务效果;在服务活动中,必须佩带《神木县慈善志愿者服务卡》,使慈善志愿者的义助行为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长效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