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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6-20 00:00
来源:本站
神木市慈善协会
二届二次理事会材料之四
神木市慈善协会监事会
关于2018年度监督审查工作的报告
监事长 冯宝林
2019年6月20日
各位理事:
受监事会的委托,现向理事会作2018年度监督审查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2018年以来,监事会根据市慈善协会《章程》的相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列席了慈善协会举行的多次会议及活动,听取了协会2018年度工作总结及财务工作汇报,对慈善工作运行、资金运作及财务审计等工作进行了有效的监督、检查、审核。监事会认为,慈善协会理事会在2018年度工作中管理规范、运作良好、理财有方、成效显著。主要表现在:
一、协会领导班子能够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创新为动力,助力精准扶贫、脱贫攻坚,强化责任担当、树立服务意识,团结协作、求真务实、以身作则、率先垂范,真正发挥了战斗堡垒作用。狠抓机关作风建设和慈善队伍建设,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强化责任和任务落实,大大激发了全体工作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新性。多项工作走到了我省市前面,受到充分肯定,机关面貌和各项业务工作亮点纷呈。
二、在2018年度基金的募集和管理使用上,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和《基金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通过“9.9” 公益日网募、“企业产业扶贫”、“慈善扶贫一日捐”等良好机遇和募集平台,动员爱心企业、爱心人士捐款捐物,使慈善募集再创历史新高。全年共募集资金达1449万余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0.15% 。年度决算总支出1849 万元(其中善款支出1698 万元),比上年同期决算支出减少65.67万元 。为了使资金管理公开、公正、透明,协会对预算、决算进行了公示,今年初聘请榆林邦众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对2018年度的财务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审计报告。审计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协会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符合有关规定。另外,根据慈善组织开展慈善活动年度支出管理费用标准第七条规定,慈善组织中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基金会年度慈善活动支出不得低于上年总收入的70%;年度管理费用不得高于当年总支出的10%。经审查2018年总收入 1449 余万元,2018 年度总支出1849 万元,其中:善款支出1765万元(资助2014年、2015年2016年的贫困大学生649.5万元),筹资费用支出10.25万元,管理费用 69.77 万元。本年善款支出占上年总收入146.3 %, 年度管理费占当年总支出的3.8% 。符合慈善组织开展慈善活动年度支出和管理费用的规定,充分说明协会在资金管理上科学、高效、合规、节俭。
三、项目管理水平不断提高。协会开展了 12个资助项目,惠及困难群众 2 万人。主要用于助学、助残、助医、助困等项目,真正体现了“小慈大爱”的慈善精神,也为我市慈善助力脱贫攻坚、开展社会救助、参与社会治理做出了较大的贡献。在这些项目和实施过程中,从立项、申报、公示、决策、落实等每一步骤和环节,都体现了合法、公开、严谨、实效的原则,使政府满意,社会认可,受众拥护。
为了使协会各项工作在2019年里再上新台阶,监事会特提出如下建议:
一、按照十九大提出的战略目标和要求,从政治高度、大局意识出发,认真研究慈善工作新思路、新举措,凝心聚力、努力进取,巩固提高我市慈善工作在全省市的地位。
二、继续抓好善款和善物的募集工作。加大对长远发展的永久性基金和发展性基金的劝募力度,充分利用现有募集平台,广泛动员全社会为慈善捐款、捐物,做大做强慈善事业。
三、坚持善款依法、依规、效益的原则,继续加强资金使用管理。加强项目的跟踪监督和绩效评估,提高项目的质量和效益。抓好财务管理,坚持财务公开,配合做好各项财务审计检查,接受政府部门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管好用好慈善资金。
2019年,监事会全体成员将继续做好监督检查工作,并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为慈善事业做出应有贡献。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